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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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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莒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中级岗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等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莒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不能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4月。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应在2024年4月19日以前取得。

笔试成绩

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人员,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国企招考

二、招聘岗位

莒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度莒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日9:00—4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4月19日11:00—4月24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uxian.gov.cn)招考招录模块,使用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先进行系统注册,请准确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密码和报名序号。

2024年事业单位考试

2.在职人员(含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网上报名阶段务必在报名系统“证件资料”栏上传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模板见附件2,介绍信出具时间应在本次招考报名期间,即2024年4月19日—4月23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

莒县卫生健康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莒县卫生健康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莒县卫生健康局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应聘莒县人民医院、莒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莒县精神康复医院岗位的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应聘莒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的按用编进人计划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经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并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聘)、提出辞职或调离县外等事宜。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莒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附件:1.2024年度莒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pdf

2.同意应聘介绍信.xls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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