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照市岚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日照市岚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等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6日以后出生);
(六)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6月16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应聘护理岗位的,须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尚未注册的需在有效期内),相应执业资格必须在报名系统中注明现有资格获得年月,护士执业资格对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不作要求;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用于专项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2019、2020年高校毕业生)。
留学回国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中,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应聘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6日9:00—6月18日17: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16日11:00— 6月19日17:00
报名人员登录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rzlanshan.gov.cn/)招考招聘栏目,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保证照片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6月16日11:00—6月19日17:00
报名人员提交信息2小时后招聘单位可进行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并对初审结果负责。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应聘人员须在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查看审核状态,因提交资料不全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须在6月19日16:00前重新提报。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6月16日11:00— 6月20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1年6月30日9:00—7月3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2021年日照市岚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以及残疾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于2021年6月19日17:00前将相应材料电子版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rzlswjjrsk@rz.shandong.cn,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以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准。邮件发送成功后,务必于当日工作时间内致电0633-2618578进行确认。减免笔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反馈。减免考务费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2.(1)应聘人员为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的,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应聘人员为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的,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残疾人员提供《残疾人证》。
(四)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